2014年3月7日

我是淡水人 - 3

200812月,是這個新社區剛交屋的第三個月,而在當時的開發建設公司仍保有全社區二分之一的產權時,我就搬進了社區,成了當時的20位住戶之一(全區206)。當20096月依法要成立社區管理委會時,具有天生好分享、有話就說、有事就幫忙個性的我,理所當然的志願成為第一屆9位管理委員之一,也開始了我學習如何在社區服務的心()旅程!

回想這5年裡有3年擔任社區管理委員的日子裡,可說是我認識不同成長背景、生活習慣、為人處事風格的鄰居的學習高峰! 現在想想,如果我當時沒有志願擔任社區管理委員,就不會對我是淡水人這個身分的深刻認同與體驗!


住家社區內的眾人之事不外乎是:凝聚居民共識、住家安全、環境衛生、與設備維修。後三項,只要社區內有適當的監督共識與價金,都可以找到專業的物業管理與保全公司(物管公司)來代勞。唯有凝聚居民共識一事,卻是需要所有住戶的參與、溝通、規劃與因應社區成長的調整或改變! 也因為社區內人多意見多,社區管理委員會(管委會)這個統籌機制,就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!


to be continued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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